一是延“長”視線,強化查出問題整改落實。建立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臺賬,嚴格執行“對賬銷號”制度,并將整改工作納入“強省會”高質量目標考核指標,打通審計監督“最后一公里”,確保問題真整改。截至目前,對2020年度審計發現的問題,有關部門單位已整改3.65億元,制定完善制度5項。
二是提“高”站位,聚焦中心工作經濟監督。優化審計實施方案,在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全覆蓋的基礎上,重點關注“一圈兩場三改”、農村“五治”等中心工作,把審計監督前置,助力經濟工作高質量發展。今年以來,部門審計全覆蓋發現問題18個,“一圈兩場三改”、農村“五治”項目發現問題6個,已要求限時整改。
三是拓“寬”視野,落實聯審聯查工作機制。督促指導全市機關、企事業單位設立內審機構并開展工作,充分發揮部門內審“免疫系統”的作用;與各監督部門統籌配合,強化“審紀聯動”“審巡結合”聯查力量。今年以來,摸底全市167家單位內審機構工作情況,檢查發現問題29個;市紀委市監委利用審計報告,采用審計發現問題線索5條,給巡察提供相關報告7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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